三明市统计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时间:2023-06-30 17:18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将2023年行政处罚的5家处罚信息公示如下:
1.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0元;
2.福建巧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0元;
3.清流县兴远贸易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4.清流县纳鑫绿能贸易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00元;
5.清流县舒区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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