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统计局关于报送2014年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计划
三明市统计局根据《三明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三明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三明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实施方案》(明委办[2013]5号)、《三明市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明委办[2013]6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创建工作目标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14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切实将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牵头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1、我局成立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卢维沙局长,副组长为黄居中副局长,成员为乐荣盛(综合科科长),巫锡华(能源科负责人),郑君飞(投资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巫锡华兼任主任。
2、建立考核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自身职责按时公布、提供统计指标,并作为年终科室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3、建立督查机制。我局纪检监察人员每季度开展一次生态市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扎实有力的督促检查,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
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创建工作目标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责任到人,认真履行统计工作职责,落实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1、将生态创建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定期公布。每季度上报一篇工作信息。
2、以综合科牵头,及时提供生态创建指标体系所需要的能源、国民经济、投资、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指标,为考核提供依据。
三明市统计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三明市2014年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任务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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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三明市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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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目标任务)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进度安排 |
完成时限 |
责任领导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1 |
生态创建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定期公布。 |
数据提供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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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居中 |
综合科 |
乐荣盛 |
2 |
负责提供生态创建指标体系所需要的能源、国民经济、投资、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指标,为考核提供依据。 |
数据提供 |
- |
- |
黄居中 |
综合科 |
乐荣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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