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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局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08 15:24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字号:

本局各科室、中心、站:

根据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明委工[2008]21号文“关于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文明窗口、文明班组’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各科室开展创建“文明科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中心,夯实统计基础、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提高机关干部整体素质为基础,以创新工作机制、抓好机关科室建设为重点,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二、创建标准

1、学习氛围浓厚,干部整体素质高。努力建设学习型科室,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地汲取新知识、熟悉新领域、掌握新技能,争做学习型、专家型公务员氛围浓厚。科室人员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高,专业知识技能、服务本领强。
   2
、认真履行职能,工作业绩突出。
对上级的指示、决定,快速、认真、准确完成;对下级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及时解决;完成科室责任目标成绩显著。

3、严格规章制度,科室工作规范。模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科室管理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AB岗工作制等,严格按岗位工作规范和工作时限做好工作,办事效率高。建立健全自查自纠制度,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4、工作作风扎实,服务意识强。科室机关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手段,积极推进活力机关、效率机关、和谐机关建设,树立勤政、高效、清正廉洁、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争当“人民好公仆”。

5、加强文化建设,团结协作精神好。有积极健康的科室工作理念,营造良好的文明办公环境,形成特色鲜明的科室文化,激励爱岗敬业,不断增强科室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科室人员团结协作,奋发有为。

三、评选办法。

对“文明科室”的评选采用检查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由局精神文明领导小组成员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检查,并结合各科室的自评与互评,每年评选出两个“文明科室”,并作为市统计局参选对象报市直机关文明办,由市直机关文明办对参选对象进行审核、验收,最后由市直机关党工委、市委文明办审定与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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