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统计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时间:2025-01-16 17:04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4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三明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三明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部署要求,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履行统计法定职责,着力推动统计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现将2024年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点,列入年度统计工作要点,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全局干部大会、全市统计局长会等形式,推进全市统计干部职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持续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逐条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觉维护统计法权威,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履行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工作。市统计局党组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一是把法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计划,把法治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推动统计法治工作与党建、统计业务等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全局干部大会、全市统计局长会及开展警示教育等,带头抓好统计系统干部学习;三是及时召开局党组会、工作例会等,研究解决普法宣传、专题培训、统计执法监督等重要事项,研究常态长效制度机制;四是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统计法治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推进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五是局班子成员带队做好对各县(市、区)督促指导,确保统计法治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法治良好生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一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县两级党校主体班学习培训内容,全年开展培训14期。同时,聚焦县(市、区)统计局分管领导、法治人员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等重点群体,在市委党校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党性教育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统计专业知识培训。二是把普法宣传融入各项工作。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四上”企业培训、专业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在统计调查、调研走访、实地核查、执法检查等常规工作中穿插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抓好专题宣传。通过在线访谈宣传,局分管领导接受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福建省统计条例》解读”主题与广大市民直接在线交流,解答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知应会知识答题活动,对市、县(市、区)统计局全体和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成果进行检验和巩固,共发出应知应会知识答题卷634份,持续推动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知法守法执法。四是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9·20”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福建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摆摊设点、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解答群众咨询问题,采取有奖问答形式增进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各县(市、区)统计局也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着力营造全社会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良好氛围。

  (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一是深化基层业务培训。分级分类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县、乡、村、企业统计业务培训全覆盖。针对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专业水平不足的问题,市统计局组建业务服务队,深入县(市、区)举办统计业务培训暨统计法律法规讲座,共培训“四上”企业和部门、乡镇统计人员180余人。二是严把企业入退库关口。加强单位名录库审核管理和动态维护,强化与部门数据比对,开展实地核查,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把好“四上企业”入库关。对不符合一套表调查单位认定标准的单位,及时做退库处理。三是强化数据审核核查。严格按照省局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要求,做好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审核工作,落实“即报即审即改”工作机制,加强对异常数据查询核实,认真做好国家、省局专业下发重点查询的核实反馈。通过配合省专业处和自行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指导企业正确填报统计报表,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夯实源头数据质量。

  (五)严格统计执法检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一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坚持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同时认真承办上级移交的统计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统计法权威。2024年,全市“双随机”执法检查188家单位。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统计违法案件举报、案件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福建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开展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罚款实施专项监督等,不断提升统计执法质量和效能。三是推进贯通协同。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统计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统计执法监督与专业调查协作配合机制,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会商沟通、协作配合、线索移送和成果共享,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二、存在的不足

  (一)统计基层基础仍需夯实。部分企业存在统计人员变动频繁、统计业务不熟悉、对统计工作不重视等问题。基层统计队伍也存在人员不够稳定、专业水平不足等现象,一定程度影响源头数据质量。

  (二)统计执法力量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区)持证人员偏少,市、县两级统计执法人员多为兼职,日常除承担统计执法业务外,还承担大量统计专业任务,执法力量较为紧张;持证人员中,有的统计专业知识不熟练,有的执法技能水平不足,执法队伍综合水平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统计法治思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着力抓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持续落实《福建省统计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推动统计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

  (二)履行统计法定职责。围绕提高数据质量,压紧压实责任,深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开展基层、企业统计人员培训,持续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原始记录、逐步建立电子统计台账。严把“四上”企业入库关,清理退库不合规企业,严格统计数据审核核查,落实数据质量全流程监测。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三)凝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共识。按照统计普法计划和要求,持续抓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顺利施行。常态化推进统计法纳入党校主体班必修课,持续举办涵盖统计法律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的综合培训班,将普法宣传融入统计工作各环节全方位,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三明市统计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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