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时间:2018-05-18 15:05
各县(市、区)统计局:

投入产出调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每五年一次的大型调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的通知》(国办发〔198718号)和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邮政局、中国铁路总公司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616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依据调查数据编制的投入产出表是研究国民经济发展、定量经济分析的重要工具。在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以及企业加强内部成本控制与提高管理水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要各部门、被调查单位的高度重视与积极配合。各部门、被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六部门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统计局成立投入产出领导小组,由郑建勋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黄居中担任副组长,综合核算科牵头,相关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组成。各县(市、区)统计局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调查填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调查填报中出现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强化培训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任务,有效配置资源,合理安排时间,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各环节的有效衔接。要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做好培训工作,熟练掌握调查方案和工作流程。通过培训,确保企业掌握指标含义和内容,及时准确填报报表。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制定措施,不打无把握之仗,积极稳妥地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整个调查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各地要督促被调查单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查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要严格按照投入产出调查方案规定的部门分类、指标口径、计算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把关,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二、进度安排

(一)调查时期:2017年度。

(二)调查进度安排:201861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715日前县级完成调查表的填报工作, 7月30日前市级完成调查资料审核上报

三、资料的使用和管理

投入产出调查取得的资料,仅限于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需要,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调查对象考核、奖惩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的保密义务。

 

 

三明市统计局 

2018514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