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明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三明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国内生产总值;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和涉外调查项目;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出统计建议,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服务;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014年10月行政编制20人(含纪检派驻人员2人),实有在职人数18人。内设10个行政科室。下属3个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7人,实有人员17人,具体为三明市统计信息咨询中心、三明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三明市普查中心(参公单位)。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法治意识,努力推进统计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新进步,使统计数据更加客观反映发展现状,统计建议更多地转化为领导决策的依据,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三明作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适应新常态,不断加强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
(二)主动作为,积极跟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三)坚持依法治统,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工作。
(四)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
(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5年, 三明市统计局收入预算为355.5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5.5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5.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6.15万元,公用支出18.72万元,项目支出40.7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55.5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科目)270.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71.2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科目)13.9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明调研、工作检查以及各地市县统计部门业务往来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5.3%,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规范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1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21.4%,主要原因是: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预算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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