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念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是指一个地区城镇地域上的常住人口占该地区全部常住人口的比重,反映常住人口的城乡分布情况。当前,世界城镇化水平已超过50%,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城镇。
二、主要作用
城镇化是人口、地域、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由传统落后的乡村型社会向现代城市社会转化的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城镇化率是衡量城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常往人口城镇化主要反映人口在城镇的聚集程度,是指人口的城镇化程度。受户籍制度影响,当前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不能很好地客观反映产业结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情况,仅这一指标不能全面衡量新型城镇化进程。
三、计算方式
在人口普查年份,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判断出每个村(居)委会的城乡属性,代入普查的常住人口数据,可以直接计算得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在非普查年份,通过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对影响城镇常住人口变化的因素进行分解,分别估算各因素对城镇化率变化的贡献。影响城镇常住人口的因素包括城镇区域扩张、城镇人口自然增长和城乡人口迁移。具体推算时,一是结合国家统计局城乡划分地域库城乡属性的变化,估算城镇地域扩张对城镇化率变化的贡献。二是通过人口抽样调查,分别估算城镇常住人口自然增长和城乡人口迁移对城镇化率变化的贡献。以此获得当年城镇化率的变化幅度,在上一年城镇化率的基础上,计算出当年的城镇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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