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三明市统计局
三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462个,从业人员10696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997个,从业人员792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4.3%和25.2%(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6.2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1.0%。负债合计30.6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77亿元(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47个,比2013年末增长70.4%;从业人员7342人,比2013年末下降6.7%。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25个,从业人员2678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6.7%和28.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5.6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14.8%。负债合计95.5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8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5.89亿元,比2013年增长208.5%。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44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88个,从业人员486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2.9%和101.5%(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4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1.1%。负债合计1.4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0亿元(详见表5-6)。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115个,从业人员4413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8.9%和9.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13个,比2013年末下降10.1%;从业人员39381人,比2013年末增长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1亿元,比2013年增长429.2%。负债合计1.4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9.26亿元,比2013年增长114.9%。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4.66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65个,比2013年末下降27.5%;从业人员19106人,比2013年末增长22.1%。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432个,比2013年末下降40.2%,从业人员17459人,比2013年末增长13.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31.5%。负债合计1.3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1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89.7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9.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6.02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859个,从业人员6581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5.6%和22.2%。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90个,从业人员498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0.6%和4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48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1.7%。负债合计6.2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1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6.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71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6309个,从业人员63122人,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10.2%和20.0%。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93.03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按照数据发布格式的规范要求,公报表格中没有、未掌握该指标数据或不足小数位的数据,统一用“空格”表示。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