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学习贯彻统计新法规提出“四条”实施意见
时间:2017-07-18 17:45
  为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以下统称《办法》),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行政,市局就如何学习贯彻近期新颁布实施的统计法规,提出“四条”贯彻实施意见。

  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颁布新法新规重大意义。《条例》和《办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依据制定,贯穿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体现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大政方针,对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和《办法》的制定实施,是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依法治统、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重要保障,是统计发展史上又一新的里程碑。各级统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负起责任,把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和《办法》作为当前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

  二要强化学习,充分理解掌握新法新规新内容。《条例》和《办法》有很多依法统计的新内容,对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充分理解、学深学透。一是采取多种方式学,把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和《办法》作为一项重大任务,举办培训班、学法讲座、专题学习会、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组织干部职工逐字逐句逐条、原原本本地学习。二是结合贯彻精神学,结合贯彻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精神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融会贯通学,加深对统计法规的理解。三是对照岗位学,结合各自的统计岗位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对照统计制度要求学,提升学习效果,引领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依法调查。

  三要扩大宣传,广而告知新法新规新要求。要认真研究《条例》和《办法》学习宣传所面临的新情况,进行周密部署,区分不同对象,采取不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宣传。一是向社会广泛宣传。主要宣传《条例》和《办法》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特别是包含的新理念、新规定、新要求。二是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把《条例》和《办法》的学习培训列入各类专业统计会议的内容,使统计调查对象明晰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对统计调查的配合度。三是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条例》和《办法》纳入其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使各级领导干部更加重视统计、理解统计、依法指导统计。要充分借助各种新闻媒体、重要节庆日和统计法律六进活动,创新宣传方法、创新学习形式、创新落实措施,提高宣传效果,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把《条例》和《办法》学习好、普及好、贯彻落实好。

  四要严格遵守,确保新法新规实施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是当前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一是守土有责,明确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统计法规。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工作落实到岗、定位到人,通过对照检查、发现问题、改进当前工作。三是联系实际,谋划重点、聚焦问题,开拓思路、创新方法,规范统计调查、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切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不断将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引向深入,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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