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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5-12-31 16:49    字号:

  2015年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计划

  三明市统计局根据《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明委【201410号)、《三明市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实施方案》(明委办[2013]5号)、《三明市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方案》(明委办[2013]6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创建工作目标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切实将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牵头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1、我局成立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卢维沙局长,副组长为黄居中副局长,成员为乐荣盛(综合科科长),巫锡华(能源科负责人),郑君飞(投资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巫锡华兼任主任。

  2、建立考核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自身职责按时公布、提供统计指标,并作为2015年度三明市统计局绩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内容及年终科室目标管理考核依据。

  3、建立督查机制。我局纪检监察人员每季度开展一次生态市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扎实有力的督促检查,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

  二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创建工作目标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责任到人,认真履行统计工作职责,落实生态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

  1、将生态创建有关数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定期公布。每季度上报一篇总结及一篇工作信息。

  2、以综合科牵头,及时提供生态创建指标体系所需要的能源、国民经济、投资、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指标,为考核提供依据。

  三明市统计局

  一五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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