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是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总评年,也是我单位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关键之年。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落实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抓手,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着力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明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一、提高认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1.把握学习重点。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围绕党中央统一部署的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抓好理论武装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在闽工作期间到三明调研时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转化为对精神文明建设规律性的认识,转化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
2.强化理论武装。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阐释,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利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主题党日、“三会一课”、道德讲堂、统计讲堂、青年干部理论学习等形式常态化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提升干部群众对党的理论的理解和认识。
二、围绕主线,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加强干部社会公德、文明素养培育,开展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教育实践,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持续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落实落细《三明市道德典范推选、帮扶、礼遇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大力弘扬凡人善举,让好人有好报成为社会新时尚。组织开展全国道德模范、福建省道德模范、三明市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学道德模范,人人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4.培育文明时代新风。以“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为主题,深入开展时代新风宣传教育,不断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深化打造新风正气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传播文明健康生活理念。开展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等活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文明旅游,安全出行”、“清静车厢”“八不”行为规范等宣传活动。
三、精准发力,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纵深发展
5.推进模范机关创建。突出“六个聚焦”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五抓五做”,坚持党建引领与服务中心工作相融合,坚持精神文明与统计工作相融合,以“四联四促”为抓手,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投身“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融入“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工作,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以高质量机关党建服务保障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
6.强化家教家风建设。加强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支部书记带头讲“家庭建设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党课。组织发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廉洁家庭、绿色家庭等家庭创建活动,聆听身边家庭故事、树立家庭学习榜样,共同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家庭文明新风尚。
7.深化移风易俗工作。持续落实《三明市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组织学习、干部培训、风俗调查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移风易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实践,重点移除“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等不良风俗。广泛开展文明过节、志愿服务、帮扶共建、慈善公益、道德讲堂等活动,不断丰富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弘扬勤劳节俭、孝老爱亲的优良传统,增强移风易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8.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加大对诚信理念宣传普及的力度,将诚信建设工作纳入局意识形态工作中,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大诚实守信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和失信行为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开展诚信文化宣传,健全诚信宣传教育体系,在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专栏”,宣传信用政策、信用知识、诚信典型、实践活动、成效做法等,弘扬诚信文化,树立诚信理念。
9.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发动新入职干部职工在“志愿三明”系统完成组织注册,筑牢志愿服务组织基础。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激励更多干部职工参与到志愿服务工作中。拓展志愿服务项目,推动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促进志愿者、居民需求和服务项目“无缝对接”。积极参与三明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和三明市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
四、深度融合,大力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0.深化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拓展“满意在三明”品牌,坚持贴近传统、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聚焦绿色生活、文明餐桌、垃圾分类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为重点,广泛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精神的家园”主题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文明新风。
11.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线上+线下”形式,运用官方网站、宣传栏、LED屏等载体,突出结合“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12.推进结对帮扶行动。推动建立结对帮扶机制,落实对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干部和职工走访慰问制度,做好日常帮扶和关爱,持续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为重点做好结对帮扶。
五、强化组织,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
13.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全局上下把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目标任务,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深入实施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融入到本部门统计业务工作中。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4.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局党组要不断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按分工认真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领导挂帅、科室为主、责任分明、整体推进,有人抓、有人管、有人问、有人促的工作格局。
15.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局工会、妇女组织的聚合带动、桥梁纽带作用,调动妇委会、工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开展职工趣味运动会、春秋游、主题教育等活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总工会、共建社区的全民健身系列竞赛活动和各类文体活动。不断凝聚群团力量,助力精神文明创建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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