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明市财政局关于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三明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二、单位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2015年末行政编制20人(含纪检派驻人员2人),实有在职人数18人。内设10个行政科室。下属3个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7人,实有人员17人,具体为三明市统计信息咨询中心、三明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三明市普查中心(参公单位)。
三、单位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全市统计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遵循“以服务换数据,以服务促发展”的统计工作理念,强化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基础,力促统计改革,做优统计分析,努力打造新常态下的服务型统计,为满足党委政府决策和社会各界需求、推动三明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中心,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一是继续完善月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制度,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客观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在新常态下的发展特点,获得市领导好评;二是围绕《推进三明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对工业生产、产业转型、商品房销售、土地流转、电子商务、农产品、5.19洪灾农业受害等进行专题调研,为三明经济发展建言献策;三是树立需求导向理念,不断完善《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统计摘要》、专报等各类数据产品,使公布的统计数据更加全面、翔实,更加贴近需求。
(二)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组织领导、宣传动员、“两员”选聘培训、数据审核等各项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高质量完成。二是稳步做好全国企业创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任务,得到省局专业处的认可。三是顺利完成“三经普”资料开发工作。四是认真筹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五是认真组织实施工业、贸易、农业、文化产业常规统计调查工作。
(三)主动作为,积极跟进重点领域统计改革。一是加快推进“正统网”工作。积极参与市政府、商务局等部门出台的电商政策的修订,向企业及时宣传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引导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企业入驻“正统网”。二是全力做好投资统计改革试点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抓好业务培训、强化数据审核等五个方面推动落实,顺利完成了今年新旧两种制度下的数据报送。
(四)狠抓双基建设,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一是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规范,抓好农村县、乡(镇)、村三级统计人员培训;二是规范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实时更新维护,加强“四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审批确认工作。三是加强对基础统计数据质量监控,修订和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严把源头数据审核关。四是强化法制宣传和统计监督检查。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68.84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768.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91.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38.52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52.83万元。
(二)支出总计768.84万元
2015年度部门决算总支出768.8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24.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54.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22.1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83万元。
2.项目支出170.64万元。 3.年末结转结余144.19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23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368.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公积金、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办公经费及公务用车等支出。
(二)专项普查活动71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车辆运行、接待费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92万元。用于驻村干部的生活补助。
(四)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
(五)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统计调查等支出。
(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13.9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支出。
(八)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3.302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龙头企业季度、年报统计调查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3.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支出6.3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工作上级来明调研、工作检查以及各地市县统计部门业务往来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9批次、接待总人数293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7.89%。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规范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支出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与上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9.9%,主要原因是: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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