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统计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时间:2020-10-26 09:09

 

  2020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福建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三个一以贯之”,推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纪律建设,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为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和纪律作风保证。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推动责任落实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持续深化主题教育。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 ,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对分工负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调研指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是本科(室、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切实抓好本科(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定期向局党组书面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履行监督责任,认真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每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守土有责。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采取定期考评的方式,由局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定期对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主体责任纪实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促进局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全程纪实工作,真正做到统计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同步推进,按照“各司其责、分解落实”的原则,抓好落实。对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党员干部,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后勤、财务管理、统计数据评估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形成有制度可依,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

  二、严明党内纪律,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特别是“七个有之”“两面派”“两面人”等问题,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2次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3.加强廉政警示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宣传引导,坚持开展日常教育、专题教育、提醒教育,通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讲廉洁党课、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形式,开展“一月一警示”教育;广泛应用微信、网络等新媒体,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以正面典型为标杆,以反面典型为镜鉴,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合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提醒警示教育,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风气。 

  4.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特别针对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深入基层调研不深、不实、不全面,服务一线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切实反对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新的官僚主义催生新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长效机制,坚定不移严规矩、正风气、净生态。

  三、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夯实预防腐败的基础  

  1.加强党内监督。加强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执行《准则》《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党支部落实支部条例情况,推动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各项要求有效落实。加强对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有效发挥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对干部监督管理运用好“四种形态”,定期听取工作报告,定期开展谈心谈话, 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经常性“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坚决把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各科(室、中心)及所有岗位进行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防控点,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物资采购领域的监督,建立流程规范、分工明确、相互制约的采购制度,确保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并定期组织开展财务内部审计,确保风险归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现象。同时,严格按要求利用通报、公示栏、内网等平台进行党务政务公开,确保让权力始终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运行。今年还要重点围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改革、全市“五比五晒”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和督察督办,坚持统计业务与反腐倡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决打造廉洁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经得起核查,确保项目竞赛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3.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积极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对接,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积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成员参与党组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定期报送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执行力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上来,严格执行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回头看”工作,继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集中精力抓住关键、扭住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有序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为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加强统计行风建设。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把加强统计行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坚持以行风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作为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开展统计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严守统计工作底线、红线和高压线,树立简洁明快,求真务实地统计新风。坚决纠正党员干部不负责任、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等行为,对庸政懒政怠政、违反组织纪律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严肃问责。 

  3.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确保不走过场不走样。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强化督查问责和绩效考评,营造敢负责、勇担当、善成事的浓厚工作氛围,确保统计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晴雨表” “温度计”的特殊作用始终得到充分发挥。

  4.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惩戒力度。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完善统计违法举报制度、统计执法监督机制和典型案件通报制度,建立统计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执法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加大统计违法惩戒力度,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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