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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7-02 11:08    字号:

 明统201023

 

三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

大检查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开展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根据福建省统计局、监察厅、司法厅、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闽统〔201047号)要求,现将自查表(问卷)随本通知下发给你们,请收到通知后,按照自查表(问卷)所列项目内容,逐项填写,于75日前寄(送)达三明市统计局法制监察科,联系电话:8244710

 

附件:三明市统计执法大检查自查表(问卷)

 

  年六月十七日

 

 

 

 

 

 

 

题词:统计 执法大检查 自查 通知

三明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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