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部门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时间:2021-04-28 09:25

  为加快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惩戒大格局,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等44个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抵触统计检查、转移、隐匿、篡改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除直接进行行政处罚外,还 包括“通过国家统计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信息”、“对负有责任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纪依法给予处理”,以及依法限制、取消财政资金、科技项目、政府招投标项目、新建项目审批、政府供应土地、参与基础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申请认证机构资质、参与企业各类评优,严审证券、基金和期货从业资格、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等42条措施。并规定了联合惩戒的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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