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福建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和《“诚信三明”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我局机关诚信建设,合力加快推进“信用三明”建设步伐,结合国家统计局有关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文件精神,以及我局工作实际,现就对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签订如下信用建设承诺书。
一、抓好诚信目标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诚信建设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科(室、中心)诚信建设制度,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诚信建设管理和教育。开展干部职工信用记录工作,将信用建设纳入干部职工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增强科室人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机关队伍。
二、推进干部职工个人信用建设。开展弘扬诚信文化、遵守社会公德、做诚信市民活动,推进机关道德工程建设。加强社会公德、家族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办好道德讲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价值理念和道德规范,弘扬时代新风尚,在全机关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认真执行国家关于企业统计信用管理规定,严格管理企业统计信用活动,建立实施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与同级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沟通协调,依法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加快构建统计信用信息化系统,依法推进统计信用信息与其他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诚信统计文化建设,提高统计诚信宣传水平。
四、遵守统计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落实“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的统计职业道德规范,弘扬统计职业操守,营造“统计守信者荣、统计失信者耻、统计无信者忧”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
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根据本承诺书的要求,认真做好诚信建设相关工作,承诺书不因责任人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人继续履行承诺。
承诺人:
所在科(室、中心):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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