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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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经普办〔2023〕21号

各市、县(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党委宣传部,省直有关部门及主要新闻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中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并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对于全面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发展特征,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对取得社会各界支持、助力普查顺利实施、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国经普办字〔2023〕1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关于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有效组织、协同配合、创新方式、形成合力,为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服务发展大局,强化服务为民,创新宣传手段,着力提升经济普查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以扎实有效的宣传动员推进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高效开展,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福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主要目的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组织实施的首次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和省情省力调查,是对我省国民经济的“全面体检”,需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系统性社会动员,得到社会各界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通过宣传普查重大意义和部署安排,促使全省各级党政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通过广泛宣传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提升全省普查工作者实事求是、依法开展普查的责任意识,促进社会广泛知晓和重视普查,积极争取全省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确保高质量开展普查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深入宣传解读普查成果,全面反映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新进展,凝聚各方面发展共识,共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福建篇章。

  三、宣传主要内容

  (一)大力宣传开展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一项重大的省情省力调查,是对我省经济发展状况的一次“全面体检”,对于全面掌握我省经济“家底”、客观反映我省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发挥重要作用,将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经济普查成果有利于各类经营主体了解掌握我省产业行业发展信息,更好做好生产经营发展规划。

  (二)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对象和内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经济普查将查实我省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全面调查我省第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客观反映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大力宣传经济普查的新特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实现普查经济总量数据与投入产出结构数据同步调查,有利于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的协调性,更好了解我省国民经济各行业间投入与产出关系,反映不同行业间经济联系,全面掌握我省经济发展的规模和结构,为改进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提供统计信息支持。进一步加强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增加数字经济等普查内容,更好揭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方面的最新发展成效。

  (四)大力宣传普查方式创新。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推进电子证照信息和企业电子台账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能力,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更加便捷我省普查对象填报数据。

  (五)大力宣传依法普查有关要求。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即将施行的《福建省统计条例》,确保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行使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增强普查对象依法接受普查调查的意识,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宣传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普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消除普查对象思想顾虑。通报查实的普查违纪违法行为,发挥震慑作用,形成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总体工作安排

  根据普查工作周期,针对普查准备、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汇总、数据发布三个阶段,加强宣传统筹策划、拓展传播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有节奏、有重点、有特色开展宣传,确保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取得实效。

  (一)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广泛性宣传与针对性宣传相结合,努力营造家喻户晓、各方配合、依法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广泛宣传普查重要内容和重要信息。围绕普查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创新特点、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对普查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及时报道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政策和工作信息,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环境。二是推动重点宣传产品传播。积极传播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片、公益广告片、标语口号、宣传海报、科普图解、情景短剧、人物访谈等宣传产品,有效提升普查社会知晓度,提升宣传质效。三是开展普查知识科普宣传。聚焦普查对象的关注点、疑惑点以及填报的重点事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查知识宣传,帮助普查对象正确理解普查指标和报表,准确填报数据。四是做好普查重要阶段和重要活动宣传报道。2023年8—11月开展单位清查入户登记,单位清查是找准摸清普查对象的重要前提,也是普查宣传的关键时期。要印发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告知书,面向普查对象着力提升宣传针对性,积极运用各类宣传产品和渠道,有效发挥媒体、专家和代表性企业的号召力,助力清查工作顺利组织实施。2023年9月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以经济普查为主题,深入宣传介绍经济普查,讲述福建普查人和普查故事,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普查、支持普查,依法参与普查。2023年12月为普查宣传月,要开展集中式宣传,举办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发布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和实施《福建省统计条例》进行经济普查法治宣传,推动普查宣传形成高潮,为普查现场登记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现场登记及数据处理汇总阶段(2024年1—9月)。聚焦普查现场登记情况,讲好福建普查故事,深入宣传我省普查工作亮点和先进感人事迹,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宣传报道现场登记首日情况。请有关党政领导到普查登记现场考察入户登记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以提高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和公众的关注度。二是多角度宣传普查实况。组织媒体跟随普查工作人员一同走进普查现场,展现现场登记情况,宣传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的事例,形成良好普查氛围。三是深入报道我省普查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覆盖面广、涉及调查对象多,加之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实施过程中会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要深入基层,挖掘各地区、各部门在普查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大力宣传普查先进人物和感人故事,弘扬福建统计人求真务实、敬业奉献的精神风貌,推动社会公众理解、支持经济普查。四是持续做好普查法治宣传。做好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职责职权以及普查对象权利义务的宣传解释工作,通报查实的普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导全社会依法参与配合普查。

  (三)普查数据发布阶段(2024年10—12月)。聚焦普查数据结果和资料开发应用,科学有效做好普查主要数据发布解读,客观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宣传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成效。一是准确权威发布普查数据。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结果,并回答记者提问。各主要新闻单位要及时刊发普查主要数据结果公报及相关发布会信息等。聚焦社会关注热点,做好普查数据解读,及时解疑释惑,促进社会各界全面认识普查成果,科学使用普查数据。二是运用普查成果宣传我省经济发展成就。开发普查数据图解等可视化产品,形象化展现普查数据,并运用普查数据多角度客观反映我省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益提升和动能转换等情况,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等新进展。

  五、组织实施

  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内外协作”的原则,在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各新闻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形成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普查宣传工作机制。

  宣传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指导所属新闻单位把做好普查宣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发挥电视、报刊、广播、网站、新媒体等各类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动员效果。

  各主要新闻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宣传报道策划,积极配合普查机构宣传工作安排,抓准宣传重点和关键时期,深入一线挖掘鲜活材料,及时开展采访报道,坚持正面宣传导向,扩大主流声音。发挥所属各新媒体平台作用,做好经济普查重要宣传产品传播,丰富新媒体传播报道形式,提升宣传动员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

  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协同联动开展宣传。单独组织实施普查的部门,要着重面对普查对象做好针对性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本部门官方网站、报刊、新媒体以及部门服务平台等渠道,配合做好普查宣传,形成协作协同、共同发力的良好宣传工作局面。

  各市、县(区)普查机构要会同本地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建立普查宣传工作机构、责任落实到人,抓紧抓实普查宣传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普查宣传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充分发挥省、市、县(区)三级媒体矩阵的联动宣传作用,深入挖掘本地区宣传优势与地方特色,推动普查宣传横向覆盖、纵向连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有效发挥统计专业优势与媒体传播优势,积极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福建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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