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起始年。三明市统计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视察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拓展提升“三明实践”,持续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持续擦亮“满意在三明”品牌,认真按照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要求,结合统计实际组织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创建水平,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1.突出学习宣传。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宣传教育,讲清楚“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高质量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文明创建特色,弘扬红色基因、推动绿色发展,引导全市统计系统用心用情用力、务实求实扎实,把规定动作做实、自选动作做特,努力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2.组织宣讲普及。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学在前、做表率。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导向,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为契机,加强面向社会的理论宣传普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继续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二三卷学习宣传,不断深化“文明在行动”为主题的活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
二、紧扣主题,大力营造庆祝建党百年浓厚文明氛围
3.开展庆典主题活动。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全市统计系统“党在我心中”三明红色故事演讲活动,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充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大力弘扬凡人善举,让好人有好报成为社会新时尚。组织开展全国道德模范、福建省道德模范和三明市道德模范学习活动,组织观看道德模范短视频,积极营造“人人学道德模范,人人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
5.深化“我们的节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围绕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重点节日,持续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结合统计部门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6.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全民阅读”活动。不断扩充“图书角”书籍,提倡每月读一本好书,组织开展读书交流会分享读书心得。组织开展体育竞技比赛,继续租用羽毛球、气排球、乒乓球等运动场地,动员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全民健身。
7.开展树文明新风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组织文明劝导、纳入文明创建,倡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持续深化“遵守八不行为规范、做文明公民”活动,大力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上网、垃圾分类等文明新风行动。巩固提升文明教育质效,大力倡导公共场所佩戴口罩、讲究卫生、自觉开展“亮码扫码行动”、排队“一米线”、减少流动聚集、使用公筷公勺等文明规范。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普及健康知识,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8.深入推进诚信教育。将诚信建设工作纳入局意识形态工作中,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大诚实守信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和失信行为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
9.深化网络文明创建。统筹运用各类网络宣传阵地资源,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宣传。实施公益广告宣传提升行动,利用新浪微博、门户网、宣传栏等线上线下平台展示“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持续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不断总结宣传深化文明创建好经验好做法。
三、突出统计特色,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0.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根据市、区文明办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参与志愿服务驿站志愿活动,按照驿站要求做好各项服务和宣传,为全市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15分钟志愿服务圈”,组织开展“最美志愿服务文明实践所”和“最美志愿服务文明实践站”评选宣传活动提供统计支持。
11.开展统计法律宣传。运用互联网媒体等手段,突出抓住统计开放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12.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深化与共建社区、帮扶社区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鼓励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实际广泛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为社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推动干部职工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13.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结合“3·5”学雷锋活动月、“12·5”国际志愿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慈善捐助、无偿献血等献爱心行动,传递人间真情、彰显美德善行。
14.深入推进帮扶慰问制度。健全落实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干部和职工走访慰问制度,持续开展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地落细
15.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新一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总结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实践经验,积极学习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先进做法,探索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办法和新规律,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
16.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局党组要不断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加强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7.充分发挥群团作用。积极调动妇委会、工会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趣味运动会、春秋游,观看教育类电影等活动,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市总工会、共建社区开展的全民健身系列竞赛活动和各类文体活动,做到服务群众和引导群众有机结合,不断提高群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18.加强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反映创建工作动态,全面展示精神文明风貌,并及时向市、区文明办报送创建工作动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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