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明市统计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时间:2021-03-08 10:54
    2020年,三明市统计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市、区文明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市统计局第十四届市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科(室、中心)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中心工作,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一年来,文明创建工作有效带动了各项统计业务工作的高效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为推动统计改革创新和三明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也为我局下一届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将我局2020年精神文明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责任落实,夯实创建基础

局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一)组建工作机构

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罗施上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第十四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督促、考核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局党组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统计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年初制定印发了《三明市统计局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用以指导和规范文明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运行机制,细化考核方案,将精神文明工作情况纳入年终考评和二级绩效考核。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参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抓好本科室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措施落实,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工作保障

局党组严格落实创建经费保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将精神文明建设所需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为精神文明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保障。定期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创建工作推进会、迎检动员部署会,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确保创建措施的高效落实。

二、突出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

我局坚持把学习教育摆在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首要位置,为文明单位创建提供强大的思想政治保证。

(一)强化理论武装,突出思想引领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全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级文明办决策部署。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度理论学习制度,年初制定下发《三明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理论学习计划》,全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26次,开展专题研讨10次;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网络干部学院等学习教育平台,定期督促未按时学习人员,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学习交流,认真学习《习近平在福建》和“三明实践”系列报道,并撰写学习体会分享交流心得,全年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10次,开展4次集中学习交流,撰写心得体会60余篇。

(二)加强素质教育,助力文明创建

一是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将精神文明创建同党建工作有效结合,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教育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强化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6月30日,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赴将乐县常口村参观学习,感受常口村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变化,体会“一碗擂茶映初心”的崇高情怀。12月14日,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到永安市进行爱国主义为主题的党史学习教育,参观永安市抗日遗址群系列,传承红色基因,激发爱国主义情怀二是深化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通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不断深化“移风易俗”,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践行“八不行为规范”。2020年分别以致敬最美逆行者、“绿色低碳 节能减排”提倡厉行节约 制止餐饮浪费、“向廖俊波学习爱岗敬业精神” 为主题举办4期道德讲堂活动。三是开展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积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抓好经常性警示教育和日常角度管理,在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廉政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等。6月4日,组织开展第一期“统计讲堂”,观看廉政教育片《叩问初心》之围猎之祸及邀请市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林善涛主任作三明苏区的历史地位与唱响“风展红旗如画”红色品牌》专题讲座;6月25日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参与法院旁听,进一步促进干部职工筑牢思想防线。

三、突出道德实践,落实社会责任

(一)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将精神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与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深度结合,年初制定党员服务行动活动计划,确保每月一主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保持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常态长效。2020年共开展“防疫有我、爱卫同行”、环境清洁、疫情防控、文明餐桌宣传、帮扶慰问、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22次,参加148人次。志愿三明注册39人,注册率100%,2020年通过志愿三明发起活动19次,截止12月31日团队志愿服务活动总时长637.3小时。

(二)进一步深化“好人建设”工作

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结合“道德讲堂”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激发干部职工争先创优意识,营造良好的干事氛围。2020年积极动员干部职工参与好人投票评议活动,并及时按要求将投票结果反馈至文明办。

(三)积极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

充分利用重要节日时点,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春节,组织开展节日慰问系列活动,深入社区结对帮扶贫困户、挂钩村、困难退休干部家中开展节日慰问;清明节向广大干部职工提出倡议,号召干部职工文明祭祀;重阳节组织党员到困难退休干部家中开展慰问活动

(四)利用媒体传播正能量

一是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精神文明专栏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小组,利用新华网、腾讯网、新浪网微博、博客等载体传播文明正能量,每人每月转发30条以上,并围绕当前热点话题撰写原创评论报送市文明办。

(五)开展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一是做好帮扶共建。永安市青水畲族乡际头畲族村和清流县田源乡廖武村为我局挂钩帮扶村,2020年局领导多次前往挂钩村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了解民情。2020年,经局党组研究从统计部门预算经费补助梅岭社区共建经费4000元。二是开展结对慰问。1月14日,对梅岭社区结对帮扶贫困户开展春节慰问,发放慰问金6000元;三是开展爱心捐款活动。2020年持续组织开展“母亲健康1+1”、见义勇为捐款活动。三是开展疫情消费扶贫。2020年工会组织采购受疫情影响滞销农产品作为节日慰问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2020年,我局较好完成各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文化宣传氛围不够浓厚、志愿服务活动形式单一、创建缺乏统计特色等。2021年,我局将按照市、区文明办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抓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机关文明建设水平,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