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时间:2018-11-16 08:46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轮文明创建周期的起始之年。市统计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拓展“满意在机关”品牌,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为我市“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一)把握正确导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关于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组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学好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机关、进社区,真正让广大干部群众学懂、弄通、做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培训,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干部职工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提升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执行力、学习力和创新力。

二、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三)深化“好人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向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学习活动,营造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认真组织局干部职工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

(四)过好“我们的节日”。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传统节庆日期间,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民俗、文体活动。在重阳、春节前后组织慰问退休干部、社区困难群众等慰问活动。

(五)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创建活动,在贯穿结合融入、落实落细上下功夫。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培训教育,增强责任意识。

三、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六)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结合市文明城市创建精神,积极开展创城知识宣传,在局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共建社区及时更新、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牌。结合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社区共建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云系统发起志愿服务活动,招募志愿者,并记录志愿服务时长。

(七)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家庭教育、家风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开展一次以家风家训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活动,积极参与“最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

(八)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全面阅读”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祭祀、文明宴请等宣传教育活动,并及时将活动信息上报文明办。

四、深化网上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九)利用网络传播正能量。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精神文明专栏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小组,利用新华网、腾讯网、新浪网微博、博客等载体传播文明正能量,每人每月转发30条以上,并围绕当前热点话题撰写原创评论,每月至少一篇,及时报送市文明办

五、加强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加强党组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党组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承担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提高谋划工作、推动工作的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到位,把党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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