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统计局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三明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
时间:2011-06-22 15:54

           三明市统计局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           

《三明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为,三明市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三明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并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一是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2011年《三明市统计局工作责任目标》,使每个干部职工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统计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忠诚履职。按照“明责是前提、履责是关键”的要求,忠诚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和领导交办职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好职,负好责,真正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三是敢于负责。不畏难、不畏重,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承担责任,不当“局外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严肃问责。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按照《责任目标》严格考核,依照《暂行办法》严肃问责,做到不留情面,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将考核、问责与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相结合,着力在治庸治懒治散上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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