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明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0-06-08 16:39

 

 

明统办[2010]14

 

关于印发《三明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站、中心):

现将《三明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抓好落实。

 

 

 

               年五月十九日

 

三明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四个不让”和“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的要求,深化以“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五比”竞赛活动,进一步推进统计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推动统计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落实,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明委办[2010]36号)和机关党工委《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的实施方案》(明委工[2010]10号)精神,结合统计实际,就我局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以“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为主题,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解决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统计队伍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实现工作有新亮点、服务有新举措、素质有新提高、效能有新加强、形象有新提升,为推动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努力把我局建设成为学习型、实干型、服务型、开拓型、廉洁型机关,强化统计干部的大局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自省意识,培育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高效、清廉,全局上下形成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务实创新、廉洁高效的良好风气。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5月)

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组织实施阶段(6-11月)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机关党工委的部署要求,通过深化以“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自评、互评、抽查评议、社会评议、群众测评”为主要内容的“五比五评”活动,全面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1.抓活动,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一是开展“大学习”活动。采取中心组学习、干部学习会、党员学习会、个人自学以及开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中国”电教系列片,学习《来自身边的警示》教育读本,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明确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服务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开展“大调研”活动。全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围绕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落实统计的工作职能,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了解基层、企业和群众的期盼,帮助基层、企业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服务发展的办法和措施。三是开展“大讨论”活动。通过 “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找准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提出体现“五比”内容、符合统计实际的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

   2.抓党建,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按照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实施“168”基层党建工作模式中进一步深化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通知》(明委组通[2010]10号)要求,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抓提升、抓素质、抓落实,在机关建立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机制,结合党员岗位职责,实行“亮岗履职”,并把履职考评与创建“党员先锋岗”和“文明科室”等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3.抓“五评”,进一步促进机关风清气正。一是自评。结合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开展以作风建设为内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定期组织各科室和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自评,查找问题,分析不足,抓好整改。二是互评。成立“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每月不少于3次对各科室的机关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意见、查阅检查记录、考核责任目标等方式组织各科室定期开展互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三是抽查评议。“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进行明察暗访,既检查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玩电脑游戏、炒股等工作作风问题,也检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思想作风问题。四是社会评议。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邀请由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政风行风监督员组成“机关作风建设专项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看基层所站、访谈服务对象等方式,不定期选择部分县(市)部门进行抽查,进一步促进“服务优、作风实、节奏快、效率高”。五是群众测评。采取召开群众评议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组织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满意度测评,检查“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际成效。

   4.抓重点,进一步落实机关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坚持把机关作风建设与干部绩效管理结合起来,大力推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的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围绕“帮办服务零距离、办理业务零误差、办事流程零障碍、服务对象零投诉”的目标,抓好机关科室管理,对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科室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尤其是对涉及统计执法等权力比较集中的岗位和环节的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交流换岗等措施予以处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

   对“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报送三明市“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活动始终,认真研究,精心设计,做到边建设、边运行、边完善。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行政效能监察制度、监督考核制度、举报投诉制度等制度,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和监督机制;二是进一步深化首问责任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建立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制度。三是进一步强化全员工作责任目标、创建文明科室考评办法、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各县(市、区)统计工作综合考评实施细则、统计分析信息工作规定、计算机使用和管理规定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纪律严明、作风扎实、高效务实的机关工作制度。通过研究制定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将行之有效的做法、举措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务实、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成立三明市统计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伍成康任组长,纪检组长石坚任副组长,成员为黄居中、王江明、李兆军,负责活动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兆军任主任,王曼漪任副主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各项工作的实施。建立工作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协助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齐心合力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督查。把督促检查贯穿于机关作风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各科室和个人自查、局机关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抽查和群众监督检查等有效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局机关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督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的进展情况,通过扎实有  力的督促检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年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务求实效。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重在实效,重在群众满意,要在提高机关效能、转变工作作风上有实际突破,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敢于解剖,分析原因,认真整改;能马上改的及时改,能部分改的分步改;对重点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规定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对难度大的问题要下功夫整改,确保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主题词:统计 机关作风建设年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直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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