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时间:2017-09-12 10:22
                                     明统支部〔2017〕2

 

中共三明市统计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局全体党员:

深化“满意在机关”主题活动,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规范化、常态化,更好地发挥机关党员示范表率作用。按照文明城总评年的工作部署,结合机关实际,现就加强机关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奉献社会、帮扶群众,以党员志愿服务引领带动全社会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推动志愿服务不断创新、不断拓展、不断提升,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更多的志愿者传递正能量,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发挥党员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二、时间安排

(一)积极参加市直机关直属党员志愿者服务总队组织的党员志愿服务统一行动。

(二)局机关支部每月自行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全年活动不少于12次,具体活动安排详见《三明市统计局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活动计划表》(附件1)。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深入社区、企业、挂点村广泛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技文化、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安全卫生、文明创建等知识的普及宣传。充分利用每季“道德讲堂”平台,讲身边人、说身边事,学身边好人、树身边模范。及时充实局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按要求发表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言论,积极营造“见贤思齐、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激发社会正能量。

(二)开展品牌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扶危助困、零距离’服务、行业特色服务、生态建设”等主题内容志愿服务的同时,鼓励党员个人按地域、兴趣、特长自由结合,组建志愿服务小组,开展扶贫济困、无偿献血、环境整治、交通秩序维护、文明劝导等公益活动,做实党员志愿服务品牌。

(三)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在职党员要树立“八小时以内忠诚岗位、八小时以外奉献社区”的理念,继续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增强在职党员身在社区、心系社区、服务社区、奉献社区的责任感,主动认领社区服务项目和“微心愿”,充分展示8小时之外党员的风采。

(四)开展信息咨询服务。发挥统计资源优势,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加强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数据、三农普数据的分析和解读,利用“市政府门户网”、“12345”便民服务平台,优化“三明统计信息网”,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及时发布统计信息,主动受理来访咨询,满足社会公众的统计需求。

三、组织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深化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作为践行“马真”精神的有力抓手,精心谋划组织,抓好推动落实;局支部要把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力求收到实效。

(二)精心组织活动。要结合自身工作性质、行业特色,按照“一月一主题”活动要求,把党员志愿服务与“五比五晒”活动、“喜迎十九大”、“庆祝建党96周年”、“满意在机关”、文明城市创建总评年等有机结合,对全年党员志愿服务列出活动项目,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每次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时,要确定一名带队领导,活动期间要打出队旗,身穿红马甲,亮明党员志愿者身份。

(三)强化跟踪管理。局机关支部要加强在职党员日常管理,健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管理制度,建好活动台账。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全年活动方案于3月31日底前报备市直机关文明办;“每月一主题”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情况每季度(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备一次。

(四)做好督查落实。局支部要加强对本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引导和督促检查,关注本单位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不定期深入社区听取社区党组织对共建社区的意见、建议。志愿服务情况与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表彰挂钩,使党员志愿服务真正成为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倡导文明新风尚的自觉行动,常态深入开展。

(五)营造活动氛围。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志愿者队伍,大力宣传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的影响力、吸引力,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三明市统计局党员志愿者服务分队活动计划表

 

               

 中共三明市统计局机关支部委员会

                              2017322

 

 

 

 

三明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73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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