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前夕,三明市统计局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教育监督,确保干部职工过一个清正廉明的清明节。
一是“学文件”提醒。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明委〔2016〕11号)和《三明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加强教育引导,提醒干部职工清廉过节。
二是“发通知”明纪。为持续推进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专门下发《关于清明节期间从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重申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
三是“明制度”管理。清明节期间,局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登记、定点停放等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放,防止公车私用。
四是“严要求”监督。节日期间,局纪检组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公车入库情况检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及时掌握发现线索,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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