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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统计局三项措施落实市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2-08-28 16:37    字号:

一是全面把握《条例》和《实施细则》对机关党的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深化“168”党建工作机制,提升创先争优水平。将组织目标管理细化到每个党员干部,将责任落实体现在具体工作量化上,实行“月讲评、季小评、年总评”动态考核,本年度评出两季的“岗位之星”,鞭策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升168”党建工作机制科学化水平。三是坚持不懈地抓好统计队伍建设。以争创新业绩,喜迎十八大的工作精神为引领,在全局开展“单位有精神、科室有准则、个人有航标”活动,根据统计工作的职能和特征、提炼出昭示统计特征、内在工作规律和队伍建设要求的单位精神;每个科室都提出了能体现科室工作特点,形成科室人员共同追求的工作准则;每个人都根据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岗位、追求方向提出了富有个性特点,又积极向上的人生航标。促进统计干部树立精神支柱,明确人生追求,努力建造作风扎实、纪律严明、服务发展、乐于奉献的统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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