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登记期间建立值班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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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普办〔2020〕48号

各县(市、区)人普办:

  为及时有效应对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普查摸底、入户登记和核查比对阶段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保障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普办制定了《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制度》和《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10月31日前将各县(市、区)人普办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上报市人普办。联系人:马鸥飞,电话:0598-8283298。 

    

  附件:1.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制度 

     2.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 

  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及时掌握普查登记工作进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对突发事件,保证普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人普办的工作要求,建立普查登记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2020年10月31日至12月11日。 

  二、工作安排 

  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在登记期间要建立相应的值班制度,公布并上报值班电话,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和值班电话畅通。  

  市人普办各工作组要明确各项工作负责人。集中办公人员轮流值班,每天安排1人在岗值班至18:00。18:00之后转为电话值班,负责解答记录各级相关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值班人员应确保在人口普查摸底、登记、比对复查期间按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擅自脱岗。除值班人员外,市人普办其他集中办公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二)值班期间接到的电话咨询要做好相应的记录,能解答的问题当场解答,遇到特殊问题、不能判定或需要上级协调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汇报,不得延误。 

  (三)对上级人普办和同级其他部门反馈的问题,值班人员应认真、准确地记录,整理后及时报当地人普办领导或相关负责人处理。对紧急、重大事项,应立即电话报告有关领导,做到不误时、不误事、不出差错。 

  (四)对下级人普办报告的问题,属于值班人员职责范围的,要负责解决;涉及其他工作组的,要与其他工作组协调解决后,反馈相关意见并完整、准确填写值班记录,及时转交其他工作组处理;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判断是否会引发系统风险,请示相关领导同意后,报上级人普办。 

  (五)值班人员按规定认真填写统一的值班记录,记录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随意修改、撕毁其他人员值班记录。值班记录要形成工作闭环,相关处理意见及办理结果要及时记录,未解决问题由记录人负责跟踪,待解决后及时补记。 

  (六)对于临时外出、出差、学习、开会等原因不能值班的,应交待人普办其他人员代为值班,不得无故空岗。 

  (七)人口普查摸底、登记、比对复查业务方面的问题统一由社会科技科郑翠玉科长解答。 

 

 


附件2
    

   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全市人口普查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实施方案》《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预防风险工作方案》和《福建省统计局应对突发事件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 

  应急指挥办公室的职责是:贯彻执行人口普查条例和人口普查方案,负责全市人口普查期间发生的重大事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统筹安排和组织全市人口普查的应急工作。 

  二、突发事件的主要种类 

  第一类是指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如波及较大范围的雨雪、洪涝、台风、地质灾害等; 

  第二类是指技术和物资类突发事件:如发生大面积设备故障,通讯和网络突然中断,PAD等物资大量受损等; 

  第三类是指安全生产类事件:如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人身意外伤害和其他突发性伤害事故使普查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等; 

  第四类是指影响社会安定类事件:如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间矛盾激化,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造成一定范围的社会公众强烈反应或突发群体性事件等; 

  第五类是其他间接的、可能影响人口普查工作的情况。 

  三、突发事件应对措施 

  (一)对于自然因素产生的突发事件,导致人口普查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时,市人普办要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各地人普办联合组织基层普查机构及时检查并保管好普查物资,做到防雨、防火、防鼠、防疫等工作,减少因自然灾害对普查物资的损失。 

  (二)网络、通讯故障产生的突发事件,市人普办及时排查原因,控制危害范围和程度。各级人普办要尽快向市人普办汇报反映,保证不影响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基层“两员”发生安全事故。市人普办积极协助各地人普办按照“两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妥善解决相关事宜。及时启动后备“两员”工作,继续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四)对于不配合或者言行过激的普查对象,如遭遇拒绝开门、开门拒绝回答和提供相关资料,甚至遭遇攻击性言语或者肢体动作等情况时,要依法、文明开展登记工作,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有理、有据、有节的言语说服工作,争取当地村(居)、社区和基层群众组织介入协调,尽力避免激化矛盾。当遭受不法侵害时,要及时报警。 

  (五)对个别媒体不真实不客观的报道,要及时澄清、纠正,消除不良影响。 

  四、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各级人普办主任为本单位履行人口普查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当人口普查工作中出现突发性事件,基层人普办有关人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向本级人普办领导汇报。本级人普办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本级政府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并根据突发性事件类型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开展工作。同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逐级上报。市人普办负责向省人普办报告情况。 

  五、报告的形式、内容和要求 

  (一)报告应采用文字形式(纸介质或电子版均可),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之后再采用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应包含“时间、地点、原因、事件详情、损失情况、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要素。对一时查不清楚的事件,要尽快说明情况,不能拖延隐瞒。 

  (二)各级人普办值班人员负责接收突发事件的情况汇报并做好登记工作。在接到报告时间1小时内向应急办公室主任汇报,并随时续报有关情况。由应急办公室主任统一作出应急事件的处理安排,处置结束后及时报告整体情况。 

  (三)各级普查机构在普查期间都要成立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事件的处理办法、报告制度和值班制度,确定并上报和公布值班人员及值班电话,保证值班人员在岗和值班电话的畅通。 

  六、市人普办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主 任:苏红霞 

  副主任:郑翠玉 

  成 员:乐荣盛  吴文明  马鸥飞 刘鸿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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