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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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人普办〔2020〕43号

 各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人口普查摸底工作是普查现场登记前的重要环节,摸底工作做得全面、细致、扎实,现场登记工作就能顺利进行,普查登记质量就能得到保证。为做好我市普查摸底工作,根据省人普办《关于转发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摸底工作的通知》(闽人普办〔2020〕53号文件)精神,结合三明实际,现就进一步认真做好我市人口普查摸底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指导,确保摸底进度 

  摸底工作仅21天时间,需要完成摸底登记、审核、上报和质量抽查验收等工作,全市及各县(市、区)要紧紧盯住各个时间节点,认真指导乡(镇、街道)普查人员组织两员做好摸底登记数据的审核、报送工作,做到时时在线监测、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每日8:30前市对县(市、区)、县对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村(居)进行进度通报,并及时向同级普查机构领导报告。 

  为确保全市摸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各县(市、区)要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指导两员及时上报摸底数据,10月22日前基本完成摸底数据的登记上报工作,22日-27日开展市级摸底阶段质量抽查验收,验收不通过的县要返工重做,直到验收合格为止,28日迎接国家和省办质量验收。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和摸底工作细则要求,按照“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的工作原则,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摸底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文件及普查宣传物资收发,专人负责平台数据报送进度监控及审核工作,专人负责摸底期间的问题解答,对方案中未明确的问题,逐级请示,确保执行方案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各县(市、区)人普办于10月16日前上报有关人员名单(表式见附件1)。 

  三、强化部门资料比对,提高数据质量 

  各县(市、区)要组织人员做好平台数据即报即审核工作,及时组织开展部门行政资料的比对分析和研判,发现奇异问题,及时核实解决,有差异的数据要逐一核实、及时修正。同时,各县(市、区)人普办要及时通过摸底数据对本地的人口主要指标如常住人口进行评估监测(表式见附件2),并于10月20日、10月25日和10月30日上报市人普办,确保全市下一阶段普查登记数据更加真实、可靠。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普查质量 

  根据省人普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闽人普办〔2020〕55号文件)要求,市人普办成立普查质量控制小组(见附件3),各县(市、区)人普办也要相应成立普查质量控制小组,对普查全过程进行质量督导检查,特别是在摸底阶段,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摸底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附件:1、人口普查各项工作负责人员名单 

        2、人口普查摸底阶段主要人口指标监测表 

            3、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质量控制小组人员名单

           

   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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