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区划分与标绘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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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人普办〔20209

 

各县(市、区)人普办:

  普查区划分及标绘是人口普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普查区划分及建筑物是否真实准确直接关系人口普查数据质量。为扎实做好普查区划分及标绘,为正式普查登记顺利开展奠定基础,现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区划分及标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查区划分工作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采集数据,对普查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人普办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的做好普查区划分和标绘工作,切实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为正式普查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普查区划分和标绘原则

  (一)普查区划分与标绘系统统一使用截止2020年6月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原则上每个村(居)委员会管辖的地域范围为一个普查区。

  (二)确定普查区边界时,要尽可能与村级行政管辖范围保持一致,确保边界落到实处并与影像反映的实际地理位置相符。

  (三)每个普查区均为完整、封闭的区域。各普查区不交叉、不重叠,相邻普查区之间只能有一条边界线,同一乡镇(街道)区域内普查区合并后应完整覆盖该乡镇(街道)行政区域。

  (四)普查区边界的调整,影响到村(居)边界的,由乡镇人普办协调划定,影响到乡镇边界时,由县级人普办协调确认。

  (五)要对所有建筑物进行标绘,小区内建筑物可采用现场标绘或从天地图现有建筑物导入进行标绘,编码从“0001”开始按照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方式编码。

  (六)一个普查区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普查小区,并明确边界。一个普查小区一般控制在80户或250人左右。“网格化”管理较为完善的普查区,可结合现有网格划分普查小区。普查小区标号按从西北角位置“001”号,顺时针由外到内进行编号。

  普查区和普查小区边界仅作为人口普查使用,不作为行政管理和归属关系的依据。

  三、时间安排

  6月20日前完成市、县级边界核定工作;

  7月5日前完成乡镇(街道)边界核定工作;

  7月20日前完成参加普查区划分和标绘工作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工作;

  7月25日前完成普查区边界划分、审核及上报工作;

  8月15日前完成建筑物标绘、审核及上报工作;

  8月20日前完成普查小区划分、审核及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普查机构应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地址编码和绘图工作细则》以及《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区划分与标绘操作规范》开展普查区划分和标绘工作。

  (二)各级普查机构应扎实做好普查区划分和标绘工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能满足普查区划分和标绘工作要求。

  (三)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质量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质量控制,把好审核验收关,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修改。

(四)要落实工作纪律。及时修改标绘系统软件密码并做好控制,由指定人员在指定范围内使用。电脑端标绘系统一般一个乡镇指定2-3名指导员操作,一个村居指定1-2名指导员操作,负责建筑物标绘的指导员、普查员要指定标绘范围,不得标绘指定范围外的建筑物,防止重复操作和标绘。要保管和影像资料和工作成果,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方,不得用于非普查工作。

 

 

  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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