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建筑物标绘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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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人普办〔202035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期,省人普办分组分批次对各设区市普查区域划分和地图绘制工作开展了调研检查,发现部分地区建筑物标绘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手工标绘建筑物再电子化的情况比较普遍,手工图和电子图由不同的人绘制,未沟通清楚造成平台上的建筑物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建筑物标绘不符合标准,将多个建筑物合并标绘为一个建筑物;三是建筑物信息填写不规范,比如建筑物名称和地址大面积填写一样、有人居住的住房单元数未经核查,随意填写、建筑物用途判定错误等。为提高建筑物标绘质量,落实《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建筑标绘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国人普办字[2020]28号)要求,确保普查小区划分和摸底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建筑物标绘工作的要求

  (一)对建筑物比较分散或者分布相对有规律地区由村级工作人员用手机或者PAD实地标绘,充分利用GPS定位,确保建筑物位置、方位、大小准确无误;对建筑物稠密、无序分布、天地图模糊无法识别、GPS定位存在偏差地区可打印高清影像图,由熟悉地情的工作人员手工标绘再到平台上绘制,平台上标绘的建筑物要由手绘地图的工作人员确认,确保手工图、电子图和实际情况一致,不能脱节。

  (二)根据普查方案和工作细则规定,要将独立的房屋作为一个建筑物进行标绘。可以将多个建筑物合并为一个建筑物标绘仅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相邻的多个建筑物,但实际是一户居住的院落;二是确实难以拆分的连片建筑物。

  (三)填写建筑物信息时,要求名称和地址不能大面积一样;有人居住的住房单元数一定要实地到每户进行查看是否有人居住,绝对不允许通过目测或者估算等方式随意填写;建筑物用途指的是新建该建筑物时的作用,可以通过建筑物名称、外观、产权证等方式进行判定,注意相同性质的建筑物用途填写不一致的要重点核查,一层是店面楼上是住宅楼的建筑物用途应选择为“普通住宅”,临街只有一层的店面应选择“其他”,不允许把办公用房和工厂标注为“普通住宅”。

  二、建筑物标绘质量控制方法

  (一)各级普查办公室要区分大城市、中小城市、镇、乡村等不同区域类型,考虑区域人口数量和平房、楼房等建筑类型,通过建筑物标绘数量(通过标绘系统查看)、普通住宅的平均面积(国务院人普办下发各地)等指标,锁定可能存在问题的地区,结合影像图或实地查看进行核查。主要参考指标有:  

  1.每万人建筑物标绘数量。对于每万人建筑物标绘数量相比同类型区域偏少的地区进行核查。

  2.村级单位建筑物数量。对于建筑物数量明显少于同类型区域平均水平的村级单位进行核查。  

  3.普通住宅平均面积。对于普通住宅平均面积明显超过同类型区域的地区进行核查。该数值仅反映普通住宅的平均面积,数值越大,说明普通住宅类建筑物合并越多。

  (二)各级普查办公室要每日在平台上查看工作进度,一要确保在8月25日前完成所有普查小区上报,二要通过平台发现问题,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确保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质量。近期要多组织人员对区域划分及绘图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标绘不规范的区域,应责成当地普查办公室立即进行整改。

 

                                                                                                       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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