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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9〕24 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 号)的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人口普查体现政府行为,是和平时期最大的社会总动员,需
要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县(市、区)及各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立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普查机构,切实落实人口普查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公安、卫健、民政、医保等应积极做好配合协作工作。
各县(市、区)的普查领导机构要在 2020 年 1 月底前组建完成,负责本县(市、区)的人口普查工作;各乡镇(街道)的普查领导机构要在 2020 年 3 月底前组建完成,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村(居)的普查小组要在 2020 年 5月底前设立,负责本辖区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登记工作。
二、依法普查,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
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普查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决抵制在普查中弄虚作假和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全省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普查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强化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 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三、强化保障,确保人口普查工作条件
一要落实好普查经费保障。要做好人口普查所需的办公场所、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各县(市、区)对属于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要在充分利用原有设备资源的基础上,本着厉行节约、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工作需要,保障人口普查采集设备的采购经费。
二要加强普查队伍建设。各级普查机构要精心选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工作,组建一支思想好、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普查队伍。各级各单位要确保聘用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劳动报酬足额发放,村(居)“两委”兼任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应按当地工资水平和承担的普查工作量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
三是要加大普查宣传力度。各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会同宣传部门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采用多形式、多渠道特别是新媒体宣传平台进行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横幅、海报、临街 LED 屏等户外广告,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动员,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三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
组 长:黄建波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罗奕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建勋 市统计局局长
纪任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爱武 市发改委调研员
黄祖谋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干晶 市卫健委副主任
邓秀广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争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 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成 员:陈孝连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戴建勤 市委台港澳办副主任
林 晖 市教育局副局长
赖德农 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张凌英 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陈占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邱宏萌 市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陈 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开吉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田闽清 市文旅局四级调研员
何光桂 市城管局副局长
苏红霞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胡凤鹏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
揭自荣 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王明琨 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张登升 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四级调研员
王 君 三明市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张建华 武警福建总队三明支队政治工作处主任
温北尧 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主任
陈修辉 三明学院保卫处部长
赖焕标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副校长
戴炳建 三钢集团保卫部副部长、综治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总统计师苏红霞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