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统计条例》规定调查对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保存期限是多久?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时间:2024-08-23 08:43

  《福建统计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依据统计台账报送统计资料。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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