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1)
来源:三明市统计局 时间:2021-03-11 15:21

   2021年三明市统计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如下:

  1.福建省宏安矿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6000元; 

  2.永安市前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5000元。 

 

 三明市统计局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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