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普办〔2018〕9号
三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关于建立挂点指导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经普办各工作组、各县(市、区)经普办:
为加强对各县(市、区)经济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经普办各工作组挂点指导工作制度。各工作组要对所挂县(市、区)的经济普查工作加强业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普查方案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经济普查工作。具体挂点分组名单如下:
综合宣传组:永安市
核算和质量控制组、服务业组:清流县、宁化县
工业能源组:三元区、明溪县
建设领域组:沙县、建宁县
贸易组:将乐县、泰宁县
社会科技组:梅列区
农业组:大田县
数据处理组:尤溪县
三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三明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