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节日教育。召开节前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市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明纪通〔2017〕10号、明纪通〔2017〕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 “两节”期间注意事项。
二是严格人员管理。认真做好跟踪管理,强化岗位责任,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实做到在岗在位。建立节假日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局党组成员、处级干部、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节日外出,要向局领导报告,说明外出事由,告知出行日期、归期。
三是明确廉洁规定。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加强对科室人员的教育和提醒,监督和报告本科室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情况,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和财物,引导大家增强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防线,牢固树立廉洁、节俭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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