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统计局“四措施”推进统计法治工作
时间:2017-06-21 11:14
  

 

  为进一步落实法治工作各项任务,促进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维护统计公信力,将乐县统计局四措施推进统计法治工作。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印制《统计法治宣传材料》100册,发放到乡镇、街道、企业等统计调查对象。

  二是统计执法程序公开上墙。定制《法治工作职责》、《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程序》、《统计执法听证程序》、《统计行政复议程序》展版,明示操作程序内容,在办公场所张挂上墙。

  三是开展统计法律知识培训。举办乡镇统计员和部门统计负责人40多人参加的统计法律知识培训班,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有关统计法律知识的宣传材料。

  四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选派法治专业人员进党校,讲授统计法知识。按照县委党校安排,对2017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进行为期1天的统计法律知识讲座。通过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拓宽统计法治宣传面,使广大中青年干部学法、懂法、守法,为保障统计工作秩序,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