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统计局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自查工作
时间:2016-07-13 09:33
  

  明溪县统计局按照国家、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规程,为提高农村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深入乡镇展开检查。抽取2个乡镇,并在6月底前携带农村统计台账及纸质版报表到抽取乡镇进行检查。检查范围既包括抽样调查的数据,也包括逐级上报的农村统计数据,例如农作物抽样调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农产品生产者价格调查、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调查等。

  二是深入农村进行复查。深入农户、种植园、养殖户进行走访,加强对农作物的种植方式、畜牧业的养殖过程及产品产量的成本收益等情况的了解,杜绝虚报、瞒报等情况的发生,确保源头数据准确。

  三是加强培训,进一步规范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规程。对此次自查结果及时进行总结,针对一些日常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和日常工作中不规范的地方,要求各乡镇统计站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整改。加强乡镇、村级统计人员的培训,针对重点指标进行讲解,提高农村统计人员的调查能力。进一步规范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规程,要严格按照“层层把关,梯度审核”的工作方法,将农村统计台账规范化、整齐化、准确化,达到县、乡(镇)、村台账和报表的“三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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